通 知
各评标专家:
根据省建设厅(建管函[2008]496号)《关于对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标专家名册在册专家集中考核的通知》规定和工作计划,请各评标专家如实填写《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在册专家考核登记表》后于2008年8月1日前报送我办。
建管函[2008]496号及考核登记表请评委自行下载,我办不再另发纸质材料。
联系人:高 煜 0552—3073365
刘 喆 0552---3065328
蚌埠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在册专家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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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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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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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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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近期免冠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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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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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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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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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类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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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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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在职□ 离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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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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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及 获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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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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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执业资格及获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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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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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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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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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住宅: 手机(小灵通):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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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奖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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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兼)任协会职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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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通知 评标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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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评标 次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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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评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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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或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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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要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请随表报送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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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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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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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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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名册在册专家集中考核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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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严格专家评标制度,规范专家评标活动,提高评标工作质量,保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我厅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名册在册专家集中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3、《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29号令); 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评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6]67号); 5、《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1]357号)。 二、考核对象 经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考核合格后,加入我厅组建的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名册的在册专家人员,共十二批,3356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接受考核是评标专家的义务,未参加本次考核的评标专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评标专家资格。 三、考核组织 本次考核,我厅委托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具体实施。 四、考核内容 1、评标专家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资料、身体状况、工作履历及参加评标工作受奖惩情况等(见附件1)。 2、评标专家义务履行情况,包括遵守评标回避制度、遵守评标工作纪律、按时参加评标、客观公正评标、廉洁自律评标、保密评标过程、结果及其他法定义务履行情况。 3、评标专家评标工作能力,包括对专业技术的掌握程度,对评标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对投标文件错误的判断及处理,按评标办法及标准评标情况,按规定提交评审结果情况,评标结果的准确情况等。 4、评标专家继续教育,包括按时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自觉提高评标工作能力等情况。 5、评标专家的评标记录,包括评标基本情况记录,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见证情况等。 6、评标专家测试成绩,本次考核由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组织专家统一出卷测试,并阅卷评分。 五、考核进程安排 1、方案制定(7月7日-7月15日) 各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考核方案,包括日程安排、考核标准、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于7月15日前报送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考核实施(7月30日-8月15日) 各市根据所制定的考核方案对本市在册评标专家集中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公示及上报(8月15日-8月25日)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公示,公示期满后报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上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5日(见附件2)。 4、考核结果公布(8月26日-9月5日)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考核上报的结果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专家评委报省建设厅发文公布,并颁发新的评标专家证书。 六、考核纪律 考核工作应坚持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具体参与考核人员应廉洁自律,拒绝接受被考核人员的吃请及送礼等。在考核过程中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我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何传波 0551-2625891,胡浠冰 0551-2871380(兼传真)
安徽省建设厅 二00八年七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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