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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开发、建设、监理单位:
鉴于国家已废除毛竹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毛竹脚手架在建筑工程中运用已无法按标准检查。通过几年的努力,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在我市的使用范围逐步扩大,并形成了一批专业筑架施工企业,市区建筑工地全面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条件已经具备。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因使用毛竹脚手架产生的安全隐患,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逐步淘汰竹脚手架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通知如下:
一、对市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外脚手架,2008年6月30日前,仍按我委建政秘〔2006〕129号文件规定执行。自2008年7月1日起,凡市区范围内新开工程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市建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建设单位要将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三、2008年7月1日后,建筑工程招投标时,外脚手架费用一律执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定额费用。
四、搭设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五、市辖三县可参照执行。
蚌埠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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